哪些讯问笔录不能销毁,法律如何规定?

2026-07-12 0 阅读

在司法实践中,讯问笔录是记录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重要证据材料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并非所有的讯问笔录都可以随意销毁,以下是一些不能销毁的讯问笔录及其法律规定:

1. 侦查阶段的重要讯问笔录

法律规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,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,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,讯问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。

不能销毁的情况:

  •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的笔录;
  • 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实的笔录;
  • 犯罪嫌疑人提出辩解的笔录;
  • 犯罪嫌疑人要求补充或者更正的笔录。

2. 审判阶段的重要讯问笔录

法律规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一条规定,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,应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,讯问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。

不能销毁的情况:

  • 被告人第一次讯问的笔录;
  • 被告人供述犯罪事实的笔录;
  • 被告人提出辩解的笔录;
  • 被告人要求补充或者更正的笔录。

3. 其他不能销毁的讯问笔录

法律规定:

  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对于采取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,应当予以排除。
  • 对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中存在矛盾或者疑点的,应当进行核实。

不能销毁的情况:

  • 存在非法取证嫌疑的讯问笔录;
  • 存在矛盾或者疑点的讯问笔录。

4. 销毁程序

法律规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档案的销毁,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。

销毁程序:

  • 单位应当制定档案销毁计划,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;
  • 档案销毁前,应当进行清点、登记,并由销毁人员签字确认;
  • 档案销毁后,应当将销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机关。

总之,讯问笔录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,其销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。对于不能销毁的讯问笔录,单位应当妥善保管,以备不时之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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